【研商會】「應標示回收相關標誌之物品或容器責任業者範圍、標誌圖樣大小、位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」

發表於: 2024-05-27
「應標示回收相關標誌之物品或容器責任業者範圍、標誌圖樣大小、位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」修正草案業者研商會

會議時間:113年5月30日(星期四)上午10時00分
會議地點:環境部後棟會議中心 2樓多功能會議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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